天津落实安全生产执法“六个必”,全面筑牢危化品安全底线

作者: 危司机 来源: 危司机 2020-11-06 17:23

前一阵,天津市向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发出安全警示提醒函,希望企业可以自省自查,减少安全隐患,你收到了吗?

近期,天津市为坚决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树牢“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坚决落实“六个必”的要求,对事故隐患下最狠的手、出最重的拳,真正让违法者感到疼、付出应有代价,真正让执法“长牙”。

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要求,执法人员要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坚决把“六个必”落实到位,即执行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对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必罚;对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必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必关;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必追;该纳入黑名单、纳入诚信体系进行联合惩戒的必惩;触犯法律的必移交司法机关。

各单位要加大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把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风险隐患清零见底、整改到位。针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等方面,科学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方式、标准及依据,进行严格检查。对港口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非危险化学品储存地储存危险化学品等隐患问题,露头就打、绝不手软。

此外,执法人员还将加强危险化学品存储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查超范围、超量存储危险化学品;禁忌危险化学品混存;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危险化学品仓库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及时的提供基础数据和与安全有关的业务及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

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要求,执法检查中要对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实施顶格处罚,将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惩戒。对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案件,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安全警示提醒函是要求企业自省自查,本次会议是加强各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监管,都体现了天津市对安全生产的重视,这需要多方的配合,共同努力,消除安全隐患,保证生产安全。

本文转自应急管理部(记者 赵颖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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