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运输需知道,警示标志不能少

作者: 危司机 来源: 危司机 2020-12-08 17:12

近日,交警河东支队卫国道大队民警在津滨大道附近巡查时,发现一辆厢式货车行车轨迹异常,似乎有意躲避交警视线。经查,该厢式货车装有大量天然液化罐,且并未悬挂任何危险品警示标志,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在对驾驶人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和安全防范教育后,交警依法对其予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

对于上述这则新闻,我们可以清晰地认识到在进行危险品运输时必须悬挂危险品警示标志,因为这些警示标志是对于行人以及其他车辆的提示,提醒大家需要远离危险品运输车,保证彼此的安全。

那么使用的危险品运输标志主要指哪些呢?一起了解下。

一、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灯、牌悬挂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灯、牌的悬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92)执行,三角形顶灯放于驾驶室顶部表面前端中间位置,标志牌固定安装于车辆尾部的右方与车辆号牌相对应,不得随意悬挂或放置在驾驶室内。

二、运输车辆的承载部分(罐体、栏板)标识标志

底色

罐车辆罐体外表底色应统一喷涂银灰色按(GB-3181《漆膜颇色标准样本》规定),低温型罐车堆体外表面为铝白色;不锈钢质和铝质罐可使用金属原色。

色带

(1)沿罐体水平中心线四周或粘贴一道表示介质种类的环型色带(反光),颜色根据载运的物质予以区别(载运易燃介质涂红色、腐蚀介质涂黑色、毒性介质涂黄色)。

(2)色带宽度按照车辆载质量分为三种。

(3)企业标志应设置在罐体前部色带的上方位置,尺寸不大于600mm×600mm。

警告语

罐车辆在车辆罐体两侧色带上部中央位置喷涂“危险品”(大红色反光)字样,字体为黑体.字高不小于250mm规格。

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应在罐体两侧色带上方中央位置喷涂“严禁烟火”(大红色反光)字样,字体为黑体,字高不小于250mm规格。

包装标志和安全标签

应分别安装在车辆承载部分两侧前部和尾部中央位置。 

标牌尺寸根据车辆载质量分为两种。标牌内容包括:  

(1)标牌右面按照GB190-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规定的图形、字样、颜色标明标志图形。 

(2)标牌左面依照《危险货物安全标签》标明物质名称、编号、警示词、危险性概述等。 (3)标牌下方主要表明灭火方法、安全措施、应急咨询电话等内容。

以上这些危险品运输标志是每辆危险品运输车必备的,希望司机在运输前,保证这些标志的齐全。没有标志,罚款是小事,一旦因为没有标志的提醒而造成事故,却是追悔莫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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