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企业如何做好进口跨境电商?入门篇:新政解读

作者: 跨境电商黎代云 来源: 跨境电商黎代云 2020-03-17 11:06

对于初创型企业,刚涉足跨境进口行业,都会面临许多问题,小编整理几个常见的问题,诸如:海关政策解读(合规主体+正面清单+税收政策+清关政策等);如何对接海关/物流/支付完成三单对碰;如何开设线下保税直购展示店;如何利用现有销售渠道开展业务;如何挖掘更多销售渠道等等问题。

接下来,小编会根据自身经验,分为多篇文章,给大家分享。

据有关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预计达12.7万亿元,2020中国海淘用户规模预计达2.11亿人。试点城市新增后,各地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正大力新建,更好服务于商户、服务商和顾客。受到疫情影响,进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逆势增长,部分关区1-2月同比去年销售额增长明显,尤其是民生类跨境商品的销量增长明显,比如杀菌洗涤剂增长1.6倍,母婴用品、食品等畅销。小编相信,2020年跨境电商依旧会随着政策的加持、市场的推动、消费的追捧而继续稳步迈进。

进口跨境电商是指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在海关备案的海外商品,订单经过阳光三单核验流程清关。而跨境进口一般常见有两种进境模式,即1210网购保税备货,9610海外直购进口。至于要选择哪种方式,根据自身情况而定,两种模式优劣势对比如下:

跨境电商海关新政解读:

1、2019年《电商法》颁布后,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国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各环节便利化水平,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

小编解读:正式以法律的形式,对跨境电商参与主体进行合规约束,有利于后续跨境电商新政的落地执行。

2、自2019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

小编解读:有效减少新品类商品进口手续,降低企业前期准备工作的成本。

3、将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北京、天津、上海、唐山、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义乌、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威海、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平潭等37个城市(地区)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2019年12月24日,在石家庄市、太原市、赤峰市、抚顺市、珲春市、绥芬河市、徐州市、南通市、温州市、绍兴市、芜湖市、福州市、泉州市、赣州市、济南市、烟台市、洛阳市、黄石市、岳阳市、汕头市、佛山市、泸州市、海东市、银川市等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截至目前(2020年3月),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共59个。

小编解读:进一步开放试点城市,多为省会城市及二三线城市,有利于跨境贸易各区域平衡发展,降低物流/备货成本,提高快递时效。

4、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内商品实行限额内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范围,新增消费者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商品。

小编解读:税收优惠和品类拓宽,利于消费者买买买。

下一篇分享《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哪些参与主体,对应责任是什么?》

整编:跨境电商顾问,黎代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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