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零售的驱动力正在失焦

作者: 孟永辉 来源: 辉常观察 2020-09-30 18:30


文/孟永辉

人们对于新零售的直观感受多半源于巨头们的摇旗呐喊以及他们在资本市场上的纵横厮杀。

实质上,我们看到的仅仅只是新零售的表象,真正意义上的新零售更加关注的是对于行业的深层次改造以及由这些深度改造所带来的对于人们消费需求的满足。

由此,可以确定的是,我们所见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新零售,真正意义上的新零售并不一定被我们看到。

虽然我们在早期新零售行业的发展过程当中,看到了熟悉的景象:流量的争夺、资本的运作、巨头的参与,但是,这些熟悉的景象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新零售。

这些我们所熟识的景象更像是一种互联网的延续,它们的运作套路与传统意义上的“互联网+”模式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当新零售行业的发展真正跳出了流量和资本的怪圈,真正进入到了以新零售自身的驱动力为主导的时代,我们才可以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新零售。

那么,新零售自身的驱动力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首先,新零售的驱动力源自于对用户新消费需求的满足。

新零售出现的一个大背景是以电商为主打的供给方式已经难以满足用户消费升级的新需求,用户沉寂成为一种常态。

于是,以中介和撮合为主要盈利模式的电商开始遭遇困境。

寻找一种有别于电商的发展新模式,以抵消电商落幕带来的空白,成为所有玩家必然要考虑的重要课题。

想要激活用户,必然要先满足用户的新需求,若要满足用户新需求,必然要改变电商的发展模式。

当新零售无法满足用户新需求的时候,一切都将无从谈起。

因此,新零售的内在驱动力源自于对于用户消费新需求的满足,而不是基于烧钱补贴所带来的流量收割。

那些仅仅只是站在流量的角度来看待新零售的人依然还活在互联网的桎梏之下,难以获得突破。

其次,互联网的角色和作用发生了本质而深刻的改变。

在电商时代,互联网扮演的是驱动角色。无论是去中间化,还是信息的对称性传递,几乎都是在互联网技术的驱动下完成的。

当互联网技术的这种功能和作用开始减弱的时候,并不是说互联网业已消失,而是互联网已经成为行业运行过程当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互联网所扮演的功能和作用不再像以往那样显著和重要了而已。

在新零售时代,互联网的角色和作用已经从电商时代的主导角色,转变成为一种基础设施。

所谓的基础设施,主要是指互联网成为一种标配,几乎所有的行业,所有的玩家身上都可以找到互联网的影子。

在这个背景下,互联网所扮演的去中间化和信息中介的角色和作用势必会极大地减弱。如何在承接互联网时代的优质资源的基础上,寻找新的驱动力,成为新零售时代必然要做的工作和任务。

那么,互联网时代的优质资源有哪些呢?

我们都知道,互联网时代的最大功能和作用是完成了人们消费行为和习惯从线下向线上的转变。

在这个过程当中,产业两端的销售、消费等数据都留在了互联网平台上面,可见,产业两端的产销数据,才是互联网时代留下来的最为宝贵的资源。

当新零售时代来临,互联网扮演的是一个重要的角色是获取数据,而不再是简单意义上的去中间化。

认识到这种变化,我们才能真正跳出互联网式的发展怪圈,从而真正进入到一个全新的时代。

从这个角度来看,基于互联网的获取数据的能力,对于新零售来讲,同样是一种驱动力。

只不过互联网的驱动作用不再扮演主导作用,而是开始扮演另外一种全新的功能和作用罢了。

再次,商业模式的再创新驱动新零售生而不同。

平台模式,是互联网时代的经典模式。这种模式的发展与成长需要的是持续的资本支撑和充沛的流量供给。

当资本和流量难以为继的时候,互联网式的商业模式便开始遭遇困境。

新零售的驱动力源自于对互联网式的平台模式的创新。

所谓的创新,其实就是改变互联网时代以平台为主导的商业模式,转而用新的商业模式来取代它,从而给新零售行业的发展带来新的驱动力。

同互联网时代的平台模式不同,新零售时代是一种去平台化的模式。

所谓的去平台化的模式并不说,那些在互联网时代形成的平台不再奏效,而是说那些在互联网时代形成的平台不再按照撮合和中介的方式盈利了,转而投身到了实体行业的运作过程当中,最终把自己变成了行业的一份子。

从表面上看,这种积极投身到产业运行过程当中的发展模式比互联网时代的撮合和中介辛苦了很多,做的事情也多了,但是,如果找到了与传统产业的结合方式,并且可以给传统产业带来本质性的改变。

这种投身到产业运作过程当中,寻找新的盈利方式和方法的发展模式,丝毫不比平台模式逊色,甚至可以说等到这种商业模式发展成熟,它所带来的想象空间远比平台模式还要强大。

很多人将新零售时代的这种商业模式的创新归结为S2B模式。

其实,我认为,以S2B模式来归纳新零售时代的商业模式创新还是有些不全面的。

因为按照S2B的模式,本质上依然是平台模式,只不过这种平台不再是以B端和C端为主导,而是以S端和B端为主导了。

相对于S2B模式,我更加愿意把新零售时代的商业模式看成是S2C模式。

因为无论是大型的赋能平台,还是B端的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其实都是一个S方,而这些S方的服务目标和对象,其实就是消费业已深度升级的C端用户。

因此,用S2C模式来定义新零售时代的商业模式创新要比仅仅只是简单地用S2B模式来定义这种模式创新更加精准,更加能够反映行业发展的本质。

复次,对传统行业深度而又彻底的改变为新零售的发展提供了驱动力。

互联网时代,对于行业是缺少深度而又全面的改变的,无论是哪个行业,它们的生产模式其实都没有发生本质性的改变。

真正改变的仅仅只是后半程的销售环节,实质上,互联网模式就是一种新的消费方式而已,它与以往我们所看到的其他类型的消费方式并没有太多的区别。

所以,当互联网模式无法给传统行业带来销售上的提升时,它的发展便会开始遭遇困境。

进入到新零售时代,对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而又彻底的改变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

同互联网时代仅仅只是改造销售渠道不同,新零售时代更加关注的是对于产业本身的组成元素、内在流程、行业架构等诸多方面进行深度而又全面的改造。

这种深度而又全面的改变在建构新的行业体系的同时,同样为行业的发展开启了新的发展。

虽然从难度上来讲,这种发展模式要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模式困难很多,但是,当行业的内在元素、架构与流程都发生了深度改变之后,行业的发展早已不再是单纯改变销售渠道所能够匹敌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对于传统行业深度而又全面的改变同样为新零售行业的发展提供了雄厚且持久的驱动力。

当我们找到了新零售本身所蕴藏着的巨大的驱动力之后,才能真正跳出互联网式的发展模式,真正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如果一味地迷恋互联网,一味地躲避挑战,一味地捡最容易的骨头啃,那么,所谓的新零售的发展必然没有任何新意,到头来,还是资本和流量的买卖。

如果我们可以找到新零售的驱动力,并且以此来驱动新零售行业的发展持续向前,那么,新零售行业的发展才可以真正跳出互联网的怪圈,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因此,对于新零售来讲,我们需要做的不是要急于发展,急于拓展,而是要真正找到新零售内在驱动力,然后从内在驱动力上发力,这样,新零售的发展才能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新零售。

孟永辉,资深撰稿人,媒体人,专栏作家,特约评论员,行业研究专家。长期专注行业研究,累计发表财经科技文章超400万字。支持保留作者来源的分享,转载请保留作者版权信息,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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