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滴滴货运,同日上了网红维权节目“1818黄金眼”
作者: 科技不吐不快 来源: 科技不吐不快 2020-10-02 14:07
自滴滴6月开始试水同城货运业务已有3个多月时间,随着在全国开展业务的城市越来越多,节前滴滴货运宣布日订单突破10万单,对原有市场格局带来新的冲击。
滴滴货运公布自己的日单量目的是为向市场传达信心,尤其是想借机拉拢货车司机加入其平台,平台日订单量的多少代表着司机可以获得订单的潜力。
另外一边的货拉拉也不甘示弱。9月30日,货拉拉宣布金秋拉货节总参与人数突破350万,订单数同比增长达82%,单日订单量和月订单量均创历史峰值。
货拉拉的表态比较模糊,只说了日订单量超过历史峰值,并没有给出具体数值。原因很简单,担心现在公布的数值日后会持续被拿来与滴滴做比较,形成不必要的舆论压力。
滴滴来势汹汹的进入同城货运市场已引起货拉拉的激烈反弹。9月初时,有上海媒体曝出不少滴滴货运司机遭到货拉拉司机的恶意下单,被要求给好处费,否则向平台举报封号。货拉拉回应不会以不正当手段参与市场竞争。滴滴方面表示,已注意到了相关的视频,正在进一步了解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此外,双方在车身广告层面的竞争已经引起了交管部门的注意。10月1日,被网友称为网红维权节目的《1818黄金眼》报道了货拉拉与滴滴货运平台上的货车因车身广告被交杭州警处罚的问题。
视频中被处罚司机较为配合交警工作,并表示自身也很无奈,如果不贴车身广告会被平台处罚,贴了车身广告会被交警处罚,不过交警处罚后,司机可到平台申述报销,平台也知道贴车身广告会被交警处罚。
事实上,同城货运平台要求司机在车身贴广告而被罚早已不是第一次。去年9月,货拉拉平台被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交警总队和城管执法部门联合上门约谈,责令限期一个月内整改,去年在6月29日10点之前,清除所有设置车身上的违法经营性广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机动车喷涂或粘贴车身广告的要求:
1.以不影响驾驶安全为原则,不得遮盖车窗,或影响其它车辆行驶安全;
2.车身颜色改变面积大于车身整体面积1/3的,按照变更车身颜色工作流程办理;
3.改变颜色面积或者粘贴的临时性的广告面积小于整体颜色1/3的,办理备案;
4.改变后的车身图案和颜色不得和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和工 程抢险车等法定标识相同或相似。
哪些部位不能喷涂车身广告?
1.汽车的前后风挡玻璃,左右两侧玻璃,这些驾驶人可视区,不能喷涂或粘贴广告;
2.车辆的正前方(含前引擎盖),正后方(含后备厢盖),这些部位不建议喷涂或粘贴广告;
其实,交管部门并没有完全不允许车身广告,而是出于安全角度,限制广告大小和车身区域。而货运平台明知贴车身广告会被交警处罚,也要坚持让司机这么做,不然会受到平台处罚。而且司机被交警处罚后可以到平台申述报销,平台处罚则只能被动忍受,所以夹在中间的司机只能两罚相权取其轻,向平台低头。
无论是经营多年的货拉拉,还是刚进入同城货运市场不久的滴滴,为何愿意“以身试法”的坚持要求平台司机去执行车身广告策略呢?
第一,大量在路上流动的车身广告提高了货运平台的曝光度,相比不定期的交警小额罚款,节省的广告投放费用要更多;第二,车身广告是对货运司机的绑定,当货车贴上了其中一家平台的广告,就没办法同时在两家平台接单,此举可以防止竞争对手挖角司机运力。
车身广告对货运平台利大于弊,在没有全国统一明确的车身广告监管要求之前,只是对车身广告小额罚款而不扣分的话,更多的司机会选择屈服于平台,而平台也愿意承担相应的罚款支出,对平台而言就相对于广告支出了。
随着滴滴加大对货运市场的投入,货拉拉也开始进行反击,双方近期先后发起1亿补贴大战,市场竞争不断升级,两大平台必然会严格要求司机对车贴广告的执行,或许用不了多久,其他城市的交管部门也会陆续约谈两大货平台,对车身广告进行彻底的监管整治。
文/科技不吐不快(ID:tucaoke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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